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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这4类求职陷阱 最高检发布依法严惩求职诈骗犯罪相关情况

2025-06-08179

记者今天(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2年1月至2024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求职诈骗犯罪4708人。该类犯罪中,不法分子利用有的求职人员渴望“高薪”“稳定”就业的心理,处心积虑设置“求职陷阱”,导致不少求职者徒费精力、财力,有的甚至身陷囹圄。

检察机关总结了诈骗高发几种类型:

一、虚构招聘“精心做局”,骗取相关费用。办案发现,一些求职诈骗犯罪已逐渐流程化、套路化:有的不法分子依托劳务中介机构、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招聘广告,夸大薪酬待遇,吸引被害人报名,骗取定金等钱款;有的还伪造应聘地点、组织虚假招聘考试、办理虚假入职手续等,营造被害人成功入职假象,进而骗取介绍费、培训费、服装费等。整个流程“完整”“规范”,与真实招聘并无明显区别,被害人难以识别真假。如李某某、姜某等5人诈骗、虚假诉讼案。李某某成立一公司,以提供“高端就业、有偿服务”为名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约定先收取10%的定金,面试通过后再收取90%的尾款。姜某等人组织被害人参加“官方”笔试、面试,再向被害人谎称通过面试,骗取被害人补交尾款。该公司自成立至案发,共骗取40余人870余万元。还有的不法分子运用大数据精准定位有特定就业需求的群众,针对性发布虚假广告,营造正规经营假象,将被害人引入骗局。如王某某等18人“套路运”诈骗案。被告人先后在北京、无锡、常州、宁波等多地成立22家空壳物流公司,在网络招聘平台发布招聘货车司机的虚假广告,吸引群众到上述物流公司应聘,再诱骗缴纳高额押金、加盟费或申请贷款购车“入职”。被害人“入职”后往往面临接单难、退车难、退款难等困境,不仅难以获得工作报酬,前期投入也“打水漂”。该案中,共有1000余人被骗2000余万元。

三、编织“付费内推”谎言,虚构人脉骗取钱财。有的不法分子利用求职者希望获得好工作的心理,在互联网等平台发布广告,以“国企、央企工作内推”“落户安置”等为噱头,暗示能以非正规渠道解决就业、落户等事宜,以此诈骗群众钱款。如郭某诈骗案。郭某利用应届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理,编造可“内部推荐”某机场、航运公司等工作并“优先录取”等谎言,骗取88名应届毕业生1300余万元。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吹嘘或伪造自己“有身份”“有关系”的假象,谎称可以“走后门”帮助找工作等,收取“办事费”“好处费”等诈骗钱财。如朱某诈骗案。朱某冒充某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虚构自己系某区管委会主任的身份,以安排到政府部门、国企等地工作、换岗、升编等需打点关系、补缴社保等为由,诈骗500余万元。

检察机关提醒,求职有陷阱,择业需谨慎。广大群众在求职应聘过程中,要进一步增强防诈防骗意识,不轻信“高薪”等招聘信息,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不轻易支付相关费用。发现虚假招聘、相关企业从事非法活动等情形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保留证据,及时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总台央视记者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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