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9人,今起报名!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现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199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年龄计算时间以2024年1月3日计算;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1.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1月3日9时—1月5日12时。
2.资格初审:2024年1月3日9时—1月5日17时。
3.网上缴费:2024年1月3日9时—1月5日20时。
4.准考证打印: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
5.笔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报名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选择本公告考试进行报名。
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由客观题+主观题组成。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政治素养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60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比例1:3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聘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对应标准时,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天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1:3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考生须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复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辅警薪酬标准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按照相关政策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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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详细公告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