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培训|买卖合同中表见代理认定的司法实务
2025-05-23186
为了加强律师间的业务学习,提高律师业务能力水平,6月7日下午,金牧锦扬律师事务所在大会议室开展了内部学习培训会。本次学习培训由王小雪律师担任主讲,主题为“买卖合同中表见代理认定的司法实务”,所内专职律师和实习律师参加了此次学习。
王小雪律师
王小雪律师首先对代理的概念进行了讲解,并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第172条所规定的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无代理权、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以及相对人的善意与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之间有因果关系。在讲到举证规则部分时,王律师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让参会律师对表见代理的举证责任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现场互动频繁,讨论热烈。
在培训的最后,王小雪律师探讨了盖章与表见代理认定之间的关系。她指出,盖章并不是构成表见代理的充分条件,而是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她通过一系列司法案例,为参会律师揭示了盖章行为背后的法律逻辑和实务操作,律师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我所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团队的建设。固定每两周组织一次内部学习培训会,在传播知识和经验的同时,为本所律师搭建了一个学习和分享的平台,帮扶青年律师快速成长,促进全体律师共同进步。
律师简介
王小雪
重庆金牧锦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研究生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
执业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