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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议案:关于保留清河四街10号院的建议

2025-09-23161

清河街道的四街社区即将进入拆迁阶段,按有关规划流程,将拆除清河四街(既清河南大街)的所有地面民居,然后沿街建仿古建筑,借以点缀“清河之驿”景观。恕我直言,这种设计思路是囿于对清河历史的缺失所致。如果把清河四街的地面民居全部拆除掉,也就意味着千年古镇遗迹的全部灭失,京北畿甸清河镇也只能是徒有虚名。所以,我建议:保留清河四街10号院。

1.清河四街10号院位于清河南大街,在“清河之驿”景观的规划范围内,是清河古镇有历史传承的民居。始建于清道光年间,民国十八年(1929年)重建,20世纪80年代翻建。目前旧居的大宅门(道)保存完好,院内建筑格局尚存。

2.清河四街10号院是清河万芝堂药铺的家宅,占地近一亩,房屋二十余间,分内院、外院和跨院,临街大门屋宇占一间房面积,房屋以西为上,体现着清河商贾的家居风貌,坊称“王家大院”。

3.清河万芝堂药铺是清河古镇的百年老号,其先祖来自山西太原郡,清嘉道年间在清河老街开立药铺,商号“万芝堂”,取“铺藏万千灵芝仙药”之意。传世五代,日伪时期的1941年倒闭。

4.清河四街10号院的历史传承是完整的,作为商铺文化、街市文化的历史载体,它能够从历史的侧面反映清河古镇的繁盛,借此可以弥补海淀区古镇记忆的缺失,其历史的厚重感可窥一斑。

5.如果将清河四街10号院保留下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复古建筑,既能唤起人们对清河古镇的记忆,又能为清河古镇留存下一点点历史的痕迹,其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将不同凡响。

6.建成后的“10号院”,可以把它开辟成展陈畿甸清河的博物馆,既抢救和保护了北京的古镇文化,同时是对“山水海淀”的丰富与充实,使清河历史文化的“金名片”亮起来。

总之,地有根基才能史有文脉。在此提出“保留清河四街10号院的建议”,请领导斟酌。

顺送琪安。

建议人:杜泽宁敬呈

附:杜泽宁老师所著《京北畿甸清河镇》之清河四街

清河四街泛指清河南岸地区,北以清河河道为界,包括清河桥南的东西后街、清河西洼、清河南口以及窑洼。因是清河镇第四个街区,故名“清河四街”。

旧时,清河镇有南北之分,桥南俗称“河儿南”,又称“街南头”,新中国建立初期城镇规划,将桥南街区统称“清河镇四街”。四街中的主要街道是指清河大街的街南地段,北起清河桥,南到双清路,全长500米,宽5米,原为土路,现为沥青路面。2012年更名“清河南大街”。

清河桥南的这条大街是进出京城的一条官道,由于街面凹洼低下,犹如在沟谷中行走,临街店户纷纷用石头砌起驳岸,人们又有了“东上坡”“西上坡”的称谓。昔日在老街两侧有茶馆、饭馆、棚铺、棺材铺、马掌铺、大车店等二十余家买卖店铺。庙宇有娘娘庙、关帝庙、药王庙、菩萨庙和福音堂,错落在道旁店铺之间。粮食集市由清河桥头延至娘娘庙后身,分布在道旁驳岸上,管理粮市的“斗局”设在盐店胡同南把口。

在民居建筑中清河四街38号院规制不凡,此宅院占地7分,主家是清河万芝堂药铺掌柜。万芝堂是清河街商铺大号,曾五世相传,家宅坐落在清河四街桥南路西,分内院、外院和跨院。临街高门槛、如意门,门道内置马凳,大门下有13层青石台阶延至街面,门柱上刻有“三槐堂王”的姓氏堂号,宅门在“文革”时期拆毁。

据资料引证,对清河桥南的记载始见于明代。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张爵《京师五城坊巷胡同集》提到“清河南北”。清代嘉庆年间北营德胜汛在上清河南边设“右哨千总官房”。1932年称“清河大街”,属北平市北郊区第十五自治区二十六坊,北郊警署第二十一段派出所在上清河街4号,即药王庙内。

1919年《大中华京兆地理志》载:“商市在桥南者,有官盐店及游缉队官厅,及福音堂。”1953年《北京市街巷名称册》载:“清河镇四街南大街”门牌号码1一56号。“清河镇四街东后街”门牌号码1一13号。“清河镇四街西后街”门牌号码1一13号。1992年《北京市海淀区地名志》载:四街“南北走向,南与双清路相连,北与二街相通”。2004年清河城镇改造,清河四街列入拆迁范围。

建议发起人杜泽宁

杜泽宁,笔名图木热,北京市海淀区人,祖居清河。1952年出生,1969年“下乡”,在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务农。1978年返城,同年入街道工厂,后从事健身器械制造以及健美教练工作。曾任团通讯报道员、连队文书、厂技术员、厂长助理。此期间,在《》《垂杨柳》《世界体育用品博览》等报刊杂志,发表文学作品和专业文章,著作《麦海吟》《器械健美》。2006年因病退休,此后专注清河地方文史收集和研究,发表过多篇清河史地文章,著作《清河水长流》、《京北畿甸清河镇》等多部专著。被聘为海淀文史专员,清河街道文史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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