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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成物流再次被申请破产清算,目前法院已立案

2025-03-16162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12月2日发布公告称,上海易路通达车联网信息科技公司以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该院申请远成物流破产清算,目前已立案。

根据公告,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规定,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迎承担下列义务:自收到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券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自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承担妥善保管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财务管理人员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即业务的询问。

公告同时表示,如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申请有异议,应在公告后七日内向该院书面提出,逾期为提出异议,该院将依法裁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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