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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地最新人事任免

2025-01-133

毕节市

日前,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详情如下: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4年11月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键为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王乔顺为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剑锋为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敖祥为毕节市民政局局长;

冯文为毕节市财政局局长;

杨家凯为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孔凡文为毕节市商务局局长;

赵伟为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吴亮为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敖登雪的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伟的毕节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元刚的毕节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郑荣的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乔顺的毕节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陈文智的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11月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石光的毕节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马永江的毕节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4年11月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余天志为毕节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4年11月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勇、杨贤为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马永江辞去

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马永江辞去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铜仁市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1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晓亮为铜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徐再高的铜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1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何旭东为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潘敏的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黔东南州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1号)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选举:

陈林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政府县长

现予公告。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0月30日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2号)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选举:

龙运俊、田锦良、舒钊三位同志为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0月30日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3号)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表决:

田锦良同志为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龙运俊同志为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现予公告。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0月30日

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0日黎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罗建国为黎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华昌的黎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0日黎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学瑜为黎平县人民法院洪州人民法院庭长;

吴雁为黎平县人民法院坝寨人民法庭庭长;

吴晨为黎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陈德兵为黎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孙瑶为黎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徐业梅为黎平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副庭长。

免去:

董永标的黎平县人民法院洪州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晨的黎平县人民法院坝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0日黎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涛为黎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左克刚的黎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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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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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574期(总2811期)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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