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事业单位:
根据《锡林郭勒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锡人社办〔2015〕226号),我旗继续面向全旗企事业单位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
1.正镶白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7、2018年毕业)。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学习成绩合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能够履行遵守储备和见习单位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
3.服务期未满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生和参加自治区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均不在此招募范围内。
(二)事业单位
正镶白旗辖区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状况和社会信誉良好的单位,能长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并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具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能力。
二、选拔流程
审核通过的见习基地和高校毕业生进行相互选择,达成意向后,见习基地负责将拟见习人员名单于2018年12月6日至7日,报旗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复核备案。因名额有限,人才交流中心将根据报名审核顺序先后,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与见习基地和高校毕业生签订《锡林郭勒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见习期限为6个月。
三、下达计划及签订协议
(一)下达计划。旗人才交流中心对所有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情况及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后,确定企业人才储备、就业见习单位,并下达企业人才储备和就业见习计划。同时在正镶白旗政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接受监督。
(二)签订协议书。高校毕业生与储备单位、见习基地签订协议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需经旗人才交流中心批准同意。
上述申请表、协议书均可到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进行下载。
联系电话:6522951
正镶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