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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丨省督“6.11”蔡某虎“套路贷”涉恶犯罪集团的穷途末路

2025-02-2048

低利息、无抵押、秒到账……看似简单的贷款条件,背后却是满满的套路:签阴阳合同、“伪造”银行流水、“平账”三步走,就能让借款人的债务“滚雪球”式翻几十倍……10月23日,衡阳县公安局对外发布,2018年8月以来,在湖南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和指导协调下,在湖南常德、山东潍坊、浙江温州、云南西双版纳以及缅甸警方的支持协助下,衡阳市公安局组织刑侦支队、网技支队、衡阳县公安局从一起普通警情入手,缜密侦查、深度经营,跨区域合成作战,经过为期一年零四个月的侦查深挖,一举摧毁代号为“6.11”省督蔡某虎涉黑恶犯罪集团,抓获涉案人员90余名,依法逮捕56人,冻结、扣押涉案资金1900万元,全链条摧毁一个涉及全国多省市的特大网络贷款诈骗犯罪集团,为衡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添新战果。

日前,蔡某虎“套路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由衡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衡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衡阳县人民检察院已向衡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女孩借款7万到账4万牵出线索

警方重拳出击

2018年6月11日,衡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凌某报案,称她于2018年3月10日以来,在网上被他人以无抵押快速贷款为诱饵,通过对方提供的多个“财务微信”借款,并在“有凭证”等平台上签订“借一押一”虚高借款协议,被收取高额的利息、延期费、逾期费等,累计签订虚高借款协议34份,借条金额7万余元,实际到账4万余元。已支付对方本金及利息5万余元,尚有3万余元未还清。因未及时偿还借款,遭到对方催收人员恶意骚扰、恐吓,并被对方将其裸照发送给亲人、朋友,致使自己精神恍惚,曾一度想自杀后被家人多次劝解才放弃。

警方缜密侦查确定专案代号“6.11”

警方重拳出击

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立案侦查。随着侦查的深入,发现一个以山东寿光毕鼎智富科技有限公司为依托,以网络借贷为手段,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系列犯罪的“套路贷”犯罪集团。由于该犯罪集团涉案人员众多,受害人分布范围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于是向衡阳市公安局汇报。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志文听取案情汇报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起组织专案组研究案件

吴起同志赴衡阳县公安局调度案件侦破工作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并确定专案代号为“6.11”,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胡志文任总指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起任专案组组长,从刑侦支队、网技支队及衡阳县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至此一张无形的大网已经撒开,随着侦查的进一步深入,一个以蔡某虎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浮出水面。

千里追踪集中抓捕77名嫌疑人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颜海波、时任衡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罗小伟、政委李忠带领专案组克服跨地域缉捕难度大、范围广、取证难度高,职业通讯诈骗团伙反侦查能力强等种种困难,通过对案件资金流、信息流的分析研判,获取团伙成员的相关信息,查清团伙组织结构、运作模式和活动地区等,并成功锁定对象。

2018年8月3日-8日,收网条件成熟,在湖南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专案组辗转湖南常德、山东潍坊、浙江温州、云南西双版纳及缅甸等地,共抓获浙江省瑞安市陈某(男,35岁)、王某表(男,31岁)、包某武(男,31岁)等犯罪嫌疑人77名,其中骨干成员6名,扣押涉案电脑57台,手机、硬盘、U盘等其他作案工具100余件,冻结资金570余万元,全链条摧毁一个涉及全国多省市的特大“套路贷”诈骗犯罪集团。

案情重大为湖南首起省督网络“套路贷”案件

该案涉案人数之多、侵害对象之广、涉案金额之大、社会影响之深,在湖南省侦办“套路贷”类型案件中尚属首次。为将该案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精品案件,将我省扫黑除恶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高度,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审时度势,2018年9月3日,将该案列为全省第三批扫黑除恶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并适时加强指导。

2019年3月29日,迫于公安机关强大追逃压力,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顺(男,35岁,浙江省瑞安市人)投案。

经多方工作,2018年8月至12月期间,“6.11”涉恶犯罪集团浙江省瑞安籍犯罪嫌疑人周某辉(男,29岁)、郑某(男,29岁)、吴某(男,32岁)等10余人被相继抓获归案。2018年9月14日,“6.11”涉恶犯罪集团主要犯罪嫌疑人蔡某(男,35岁,浙江省瑞安市人)被抓获归案。

2019年5月,衡阳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小龙专题听取该案侦办情况汇报,就下一步案件办理工作,他要求要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强化工作措施,重点围绕抓捕在逃人员、查找受害人员及查处涉案资金等方面开展工作,积极同检、法两院沟通衔接,为案件审查起诉奠定基础。

此案“套路”满满作案手段狡诈残暴

经侦查掌握,蔡某虎涉恶犯罪集团组织结构清楚,有明显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和积极参与者。其中蔡某虎是该犯罪集团的领导者和实际控制人,蔡某、高某、张某顺、苏某为组织者,姜某、郑某、韩某、周某辉、陈某鹏、彭某根、姜某婷为骨干成员,陈某、王某、邓某允、李某坤、林某群、包某武、王某表、林某明、余某奔等为积极参与者。

2018年2月该团伙迁往山东寿光并成立寿光毕鼎智富科技有限公司,依托该公司的合法外衣开展“套路贷”业务。不久,在全国打击“套路贷”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下,蔡某虎等人为规避风险于2018年5月份开始组织该公司的客服部、审核部和财务部的骨干成员偷渡到缅甸的小勐拉继续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同时通过熟人介绍和网上招聘的方式纠集郑闯、韩宇等20余人成立催收部,专门负责催收业务。为寻求庇护,该公司还同小勐拉当地的地下钱庄合伙经营,由此打通了一条从境内到境外的黑色产业链条。截止被查获,该犯罪集团侵害的受害人达8万余人,涉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非法放贷资金3.8亿元,非法获利1.3亿元。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广大市民如需借款,一定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广告信息,特别是对于要求签订虚高借贷合同、空白合同、收取保证金等行为,要明确予以拒绝以免造成被动。一旦发现陷入“套路贷”,要尽可能保存相应证据资料,警,切勿任人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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