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护士执业注册前,先了解这些~
继前面为大家介绍了护士电子化首次注册的操作说明,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注册相关的其他问题,若是对这些问题不了解,注册时可能会走“弯路”~
01
注册的五种类型
首次注册
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注意:首次注册后一般情况下是五年有效!
延续注册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批准设立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变更注册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重新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两年的。
注销注册
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02
注册所需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意: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
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证明。
⚠医疗卫生机构可为本机构拟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如果工作单位不给统一办理,自己准备相应材料完成网上注册工作,同时需要医院提供一些证明材料。
由于各地区在注册要求上存在一定差异,注册时一定要以当地官方要求为准!
封面图由璧山区人民医院胡悦建提供,图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