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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外企,被罚90万!

2025-04-19139

近日,一则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医药圈流传。在上海市监局官网上,趣学术并未找到该处罚文件,但在企查查等网站可以看到该处罚信息。

判决书显示:2019年11月至2022年10月,XX(中国)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向郑州某三甲医院有相关药物处方权的医师**以“劳务费”“讲课费”的名义支付14笔费用,共计2.4万元。

据上海市监局调查,涉事人向医师支付费用的依据是该医师院内工作例会的相关照片及信息,这些都是该医师依据工作职责和医院制度开展的。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构成给付医师财物的违法行为。据此,上海市监局给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罚款90万。

行业人士表示,从处罚书披露细节来看,该外企被罚并不是因为讲课费,而是因为编造虚假会议,用医生平时开例会的照片,支付讲课费,这才被判定为违规。这件事给行业传递信号是,国家合规检查是非常严格,不要以为有所谓的证据链就行了,如果不是做真正的医学信息推广的工作,而是以此为借口给费用,那是藏不住的。

市监总局年度专项执法已经开始:科会是重点

今年4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下简称市监总局)组织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医药贿赂再成专项行动的执法重点。市监总局表示,将对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重点行业商业贿赂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同时,市监总局更进一步列出了查处重点:严打假借科室宣讲会等名义,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给付利益、维护关系的行为;严查假借捐赠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等行为。

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一直发力打击医药行业商业贿赂。去年,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下发《关于做好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和医药价格违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检查重点包括重点医药企业在流通环节使用票据、虚构业务事项以及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等违规套取资金,将套取资金用于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医药企业在生产环节前置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医药企业借助科研合作、学术推广等名义,在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科研经费等领域进行利益输送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这段话透露出,市监总局已经将商业贿赂查处重点放在“隐蔽型”、“披上合法”的商业贿赂上。今年将执法重点放在假借科室会名义给予贿赂上也并不让人意外。

被判定为违规讲课费的几种情形

行业人士指出,严查科会并不意味着药企不能做科会了,市监总局的意思传递得非常明白,处罚的是借科会之名行给费用之实的行为,如果是真实地去做学术推广,让临床受益,患者受益,这种科会绝对不会受罚的。

根据公开资料,趣学术整理了近年来药企因支付讲课费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例,梳理发现,通常两种情况会被认定为讲课费不合规。一种是根本没讲课,就给签了个讲课单,然后就给钱了,这种就是天津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出来的问题。还有一种就是讲课的内容都是以公司的产品为主,太商业化了,也会被认定为有问题。

所谓的虚构学术会议指的是,讲课活动未切实发生,但以讲课费名义向医生给付财物,构成商业贿赂。如,广州曼翔医药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穗工商处字(2018)137号)。该企业在经营医疗器械的过程中编造会议《邀请函》、假借“讲课费”的名义向客户医院的两位医生支付现金合计6,000元,促使当事人向医院销售导管产品。当事人销售经理向执法机构提供了会议邀请函和特意留存的会务资料以资证明相关学术会议的真实性。然而,执法机构通过对会议举办地宾馆的调查取证,证明了当事人邀请医生参加会议并讲课的情况并不存在,进而实现案件突破。

关于内容过于商业化,指的是,科会内容基本上是以公司的产品为主,太商业化。例如乐普(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商业贿赂案中(沪监管青处字(2018)第292018000076号),乐普通过向授课专家给付讲课费、帮助制作讲义、PPT等形式,影响了专家的授课内容,达到向参会医生宣传产品、影响参会医生专业判断的目的,从而获得了竞争优势。这一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对“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商业贿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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