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司法局办公楼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_7
须及时兑现,对项目部的罚款在当月内兑现。
(3)优质工程实现后,质量部根据相关规定及工程实际情况计算出奖励金额报主任工程师批准,由受奖单位到公司财务领取奖金。
(4)公司及项目部做到奖、罚落实到人,分配公正合理,起到促进作用。
(5)主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奖罚进行监督检查。
10.7技术资料保证措施
技术资料,尤其是质量保证资料是工程质量好坏的重要依据,我们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确保技术资料及时、完整、有效。
10.7.1及时收集材质合格资料,凡需保存的原材料、半成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必须在收取材料的同时,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材料材质证明文件,凡是不能提供材质证明文件的材料一律拒收。
10.7.2凡需试验、检验的材料,必须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并由试验方出具试验报告后,材料才能使用于工程。
10.7.3隐检、预检、质量评定,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要及时填写报验单请监理参加验收检查,合格达到规定的要求后,各方及时签字认可。
10.7.4设计变更、材料替代必须经过设计、业主、监理的同意,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各方签字后方可变更施工。
10.7.5项目经理部设置专职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按照施工部位及时收集归纳,整理技术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
冬季、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冬季施工
一、分项工程施工的最低温度
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应低于5度;
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度以上;
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0度;
使用胶粘剂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度,乳胶涂料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二、冬季施工措施
当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度时,进行冬季施工防护措施,在砂浆中加防冻剂,同时在其上加覆盖物以保证水泥砂浆在较高温度下凝固。
如果没有暖气供应的情况下,通过在施工现场燃烧煤炉的方法提高室内温度,保持施工现场的环境温度高于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最低温度,并派专人看护现场炉火,保证安全施工。
各种洞口,需通风的除外,其他均应进行临时封闭,其他作为通道的门、楼梯口用重棉被的方法遮挡,以保持室内温度。
雨季施工
拟定雨季施工准备计划,做好防雨材料、雨具、设备的准备;并对露天堆放的材料、设备等做好四防(防雨、防水、防湿、防锈)措施。
砂浆要严格按配比施工,施工前应做好砂子含水量试验,根据砂子含水率及时调整用水量;并做好记录。
雨季湿度过大时停止油漆施工石膏板、矿棉板、木材、水泥等必须存放于室内干燥处。
进入现场的木饰面、实木线,无论是否使用,都要刷一道封闭油漆。
炎热时期为工人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文明施工及环保管理措施
本工程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文明施工、环保及消防领导小组,在开工前报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批准,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现场文明施工、环保及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遵照哈尔滨市、建设部的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消防工作条例进行生产场容管理;并严格按环保标准进行施工作业,争创达标单位。为此,每周一次对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制定以下措施:
12.1实施企业CI战略,搞好文明施工
12.1.1对现场条件等特点,根据集团公司CI实施要求及标准,制定出本项目现场CI设计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
12.1.2严格执行哈尔滨市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办法及哈尔滨市建委京建施(1999)21号与哈尔滨市建委京建法字(1999)1号文件,施工现场内应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并在公司的统一规划安排下设置安全文明生产、消防保卫,场容环保管理制度牌及施工平面图板。
12.1.3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料场、临时上下水管道及动力照明设备等,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平面图进行布置,并做到搭设或埋设整齐。
12.1.4按照现场使用功能划分区域,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度,所辖区域有关人员必须健全责任制。
12.1.5施工作业有防火、防尘、排水等管理措施。
12.1.6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负责清扫,现场材料码放整齐。
12.1.7教育施工人员养成良好习惯,做到活完脚下清,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有序。12.1.8现场严禁“长流水常明灯”。
12.1.9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施工人员安全帽形象规范要求佩戴。
12.1.10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统一服装,佩戴标明其姓名、职务(工种)及作业队的胸牌。12.2环保管理措施
12.2.1严格控制施工场地的噪声污染
(1)电锯房、块材切割房要全封闭;对无法避免的强噪声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如使用电锤、电钻、电锯等,除进行隔音封闭外,应尽可能安排在晚上
(2)石材、木制品等材料在场外加工;
(3)定期用声级计进行噪声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2.2.2严格控制粉尘排放
(1)派专人洒水降尘;
(2)采用排风吸尘器吸尘;
(3)楼上垃圾分类袋装好后应尽可能集中临时堆放在各层靠近楼梯间的房间内,并在每天晚上6点以后将当天产生的各种垃圾及时清运到场外垃圾场;严禁从楼上抛洒。
(4)对易起尘砂裸露的砂堆、水泥等,活完后必须用苫布覆盖。
12.2.3严格控制固体废弃物及污水的排放
(1)废旧材料回收利用;
(2)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场;
(3)加强质量控制,并严格制定执行成品保护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修补。
12.2.4现场不得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等有害健康的物资。
12.2.5为了确保周边的生活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应加强垂直水平运输组织管理。具体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订详细的材料进场计划;严格控制材料进场时间,以减轻垂直水平运输及堆放场地紧张的压力;此外,垃圾及材料运输应尽可能安排在晚上6:00以后进行,并注意“活完脚下清”。
消防保卫措施
13.1进场前应依据工程情况制定应急与响应预案。现场消防工作应以防为主,防消结合,为保证消防安全,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所有明火使用都要开用火证,使用电气焊、气割设备时,氧气、乙炔瓶及明火间距要满足安全要求,并要专人操作、专人监护;
13.2非电工严禁擅自拉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13.3对拉设的临时电气设备及线路要经常检查,防止发生因线路材料老化等原因引起的带电起火;
13.4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器明火器具。
13.5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在通风良好的专门危险品仓库存放,保持一定间距并远离火源,在施工中也要保证工作间通风良好,并在专门的调配间进行油漆调配,用剩的油漆稀料应及时送回调配间。
13.6施工现场设有醒目标志的地方分别各布置充足的灭火器及沙桶、消防锹、消防水带等,并派专人进行管理及更换;任何消防器材及设备均不得被封、堵、围、隔起来,更不得损坏或挪作他用;保持现场道路畅通并满足消防道路的要求。
13.7重点部位必须有相应的防火规定,设专人管理,挂设标志牌。
13.8施工现场实行严密的警卫护场。
13.9统一制作发放通行证,施工人员凭证件出入现场。
13.10各施工队进场时,应进行入场教育,把制度、规定和要求交给工人。
13.11定期进行检查,消除隐患。检查的范围是:现场的治安秩序,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存在的隐患、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完好等。
安全管理措施
14.1安全管理体系
14.1.1安全保证体系图
如右图所示。
一般违章、隐患,下达隐患通知书,边生产边整改
14.1.2安全责任管理流程图
如下图所示。
编制全月生产计划
下达周施工生产进度同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针对施工过程特点进行安全工艺规定交底
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防护是否合格标准
发现重大违章、隐患,下达停产期限整改通知书,并报主管领导
施工人员在安全的环境
状态下按工艺规定作业
14.2安全管理及保证措施
14.2.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工艺安全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及JGJ80--9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哈尔滨市有关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
14.2.2施工现场逐级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各工长、班组长组成的安全保证体系,实现现场领导值班制度,时刻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在首位。现场设员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跟踪检查现场安全情况,对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并消除;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并严格执行奖罚制度。
14.2.3加强对员工的每周安全生产教育,并进行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在安排施工生产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施工生产时,随时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奖罚”力度。
14.2.4施工现场内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安全标语牌,夜间在主要交通要道有充足的照明,直接用于操作的照明灯采用36V低压防爆工作灯。
14.2.5所有进行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护用品,对工程的“四口”“五临边”要落实专项措施专人,进行重点防护、检查。
14.2.6所有人员实行配胸卡上岗制度,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等均应考核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各自的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非专业人员无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各种机械设备、用具定专人应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使机械设备能正常操作使用,消除事故隐患,按易损件、易坏件等配备充足的预备件,确定完好率。
14.2.7现场临时用电要根据现有平面布置编写并执行《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各种电器设备均应配置漏电保护器,非专业人员不得接触各类电器设备,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14.2.8特殊的工程必须经计算制订施工方案,经现场工程师批准执行,严格按方案及安全规定执行。
14.2.9施工前由专职项目安全员制定符合合同及法定条款的安全计划(详细的安全措施),交业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严格按此执行。
14.3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4.3.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应负全面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监督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施工、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施工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施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施工队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
14.3.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预防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