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再入职的陷阱:工龄不再连续,员工权益受损
2025-07-285
企业止损新套路:离职再入职,工龄"断了线"。
有道是好马不吃回头草,但有人在外转了一圈,赫然发现哪都比不上原单位,于是在同一个月员工离职再入职。然而这样的工作年限可就不连续了。虽然是在同一个月离职入职,在同一家公司的社保记录是连续的,但是办了离职手续,公司有明明白白的离职入职记录。
从法律意义上讲,在司工龄就不连续了,这意味着后期跟公司起了劳动纠纷,想去主张经济补偿金,就只能从新入职的时间开始计算了。这一操作可让众多公司发现了新大陆,尤其是那些有将近十年老员工的公司。
既然离职再入职工龄不连续,干脆让老员工的合同以后一年一签,一年到期后先办理离职手续,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此一来,经济补偿金的风险没有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不具备了,而且上一份劳动合同的截止时间与新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时间间隔至少是30天。
公司这么操作真的能得逞吗?答案是能。只要拿不出公司强迫离职再入职的证据,公司就是妥妥的把你套路住了。因为工作年限此时只有一年,经济补偿金公司至多就是给你一个月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别想了。企业为什么要这么干?还不是企业用工存在违法事实,这套路就是企业用来给自己止损的。你明白了吗?